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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大嶺先生 大嶺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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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大嶺先生原創(chuàng)的《專利侵權訴訟實務》文章合輯,后續(xù)將持續(xù)更新。
所有文章均采用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案例均引自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案件年度報告,可以直接引用,具備法律效力。
合輯只收錄了文章標題和小結部分,具體文章可以點擊標題藍字查看。
一、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的確定
·權利要求解釋的依據(jù)
專利侵權司法解釋二規(guī)定,分案申請可以作為解釋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依據(jù),舉輕以明重,與涉案專利享有共同優(yōu)先權的其他申請,也可以作為解釋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依據(jù)。
權利要求解釋的依據(jù)包括本專利及其分案申請、享有共同優(yōu)先權的申請的說明書、審查歷史文檔等,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確權利要求含義的,可以結合工具書、教科書等公知文獻以及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的通常理解進行解釋。
· 權利要求技術特征的劃分
權利要求技術特征的劃分,是確定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進行侵權比對的基礎。
技術特征的劃分應該結合發(fā)明的整體技術方案,考慮能夠相對獨立地實現(xiàn)一定技術功能并產(chǎn)生相對獨立的技術效果的較小技術單元。
既不宜把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中實現(xiàn)同一功能的一個技術單元劃分為多個不同的技術特征,也不宜把實現(xiàn)不同技術功能的多個技術單元劃定為一個技術特征。
二、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侵權判定
·全面覆蓋原則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在專利侵權判定中采用全面覆蓋原則,對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均要進行審查。此前,我國專利侵權判定采用的是多余指定原則,即相關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采用權利要求中的必要技術特征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但這已經(jīng)成為我國專利制度的歷史?,F(xiàn)在按照全面覆蓋原則進行侵權判定,即權利人所主張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由其全部技術特征所確定,不再對技術特征是否必要進行甄別。全面覆蓋原則確保了權利要求的公示效力,使得社會公眾可以明確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等同原則
等同特征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與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xiàn)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二是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講是顯而易見的。
·禁止反悔原則(上)
禁止反悔原則是對認定等同侵權的限制,也是重要的不侵權抗辯的手段。
·禁止反悔原則(下)
最高院案例表明,在專利申請時,專利權人明知或足以預見到還存在其他替代性技術特征,但卻沒有將其納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在侵權判定時,適用禁止反悔原則,專利權人主張上述替代性技術特征為等同特征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適用禁止反悔原則的限制
在專利侵權案件中適用禁止反悔原則時,判斷權利人作出的意見陳述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明確否定”,應當對專利授權和確權階段技術特征的審查進行客觀全面的判斷,著重考察權利人對技術方案作出的限縮性陳述是否最終被裁判者認可,是否由此導致專利申請得以授權或者專利權得以維持。
·捐獻原則
捐獻原則和禁止反悔原則一樣,都是對等同原則適用的限制,同時也是一種不侵權抗辯的重要手段。
·封閉式權利要求的侵權判定
封閉式權利要求的侵權判定,是適用全面覆蓋原則的一種特殊的情形,普通情況下,如果被訴侵權產(chǎn)品具備權利要求明確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無論其是否還具備其他特征,應當認定其落入了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而對于封閉式權利要求,因為其排除了還有其他特征存在,所以當被訴侵權產(chǎn)品除了具備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之外,還具備其他特征,應當認定其未落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使用環(huán)境特征的權利要求的侵權判定
使用環(huán)境特征對于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限定作用。寫入權利要求的使用環(huán)境特征對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具有限定作用。
使用環(huán)境特征對于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限定程度。這需要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理解為要求保護的主題對象可以用于該使用環(huán)境即可,而不是必須用于該使用環(huán)境,但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閱讀權利要求、說明書以及專利審查檔案后可以明確而合理地得知被保護對象必須用于該使用環(huán)境的除外。
三、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
·零部件外觀設計專利侵權
將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chǎn)品作為零部件,制造另一產(chǎn)品并銷售的,如零部件在另一產(chǎn)品中僅具有技術功能,該行為不構成侵權。
四、專利侵權行為的認定
·專利的臨時保護期
臨時保護的使用費不同于侵犯專利權的損害賠償,發(fā)明專利的申請人基于臨時保護只能主張“合理的費用”。臨時保護期的“合理使用費”類似于許可使用費。
·專利侵權案件中制造行為的認定
被訴侵權人雖未直接制造被訴侵權產(chǎn)品,但根據(jù)其對他人制造行為的控制、最終成品上標注的被訴侵權人企業(yè)名稱和專屬產(chǎn)品型號等因素,可以推定被訴侵權人實施了制造行為。
五、程序和證據(jù)
·公證證據(jù)保全和質(zhì)證要點
公證在知識產(chǎn)權訴訟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是解決“取證難”的重要手段。掌握公證的正確方式和質(zhì)證的方法,對于當事人維護正當權利,贏得訴訟發(fā)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文章來源:大嶺先生 大嶺IP